本标准是对CJ 18—1986《污水排水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比原标准增加控制项目六项,取消了对非金属硼的控制。为了防止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的排水对水体的污染,有七个控制项目用括号的形式规定了两种控制浓度。
本标准由城市建设排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
各城市因执行本标准达不到保护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水环境功能要求时,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制定地方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CJ 18-1986。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益华、王岚、王春顺、蒋兰。
本标准1986年首次发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4—19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的测定
GB/T 7490—19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
GB/T 7491—19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基兰分光光度法
GB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89—19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譜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9—1989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1989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1989 水质 锰的测定 高典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2—1991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譜法
GB/T 13194—1991 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譜法
GB/T 13195—1991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6—1991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 水质 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 水质 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兰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 城市污水 易沉固体的测定 体积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测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测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测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3 定义
1、污水: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
2、城市下水道: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它包含排污渠道、沟渠等。
3、排水户:指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4 技术内容
1、一般规定
1.严禁排入腐蚀城市下水道设施的污水。
2.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入易于凝集,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物质。
3.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
4.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5.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GB 8703执行。
6.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排入城市下水道。
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其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2、水质标准
表1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最高允许浓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最高允许浓度 | |
1 | pH | 6.0~9.0 | 19 | 总铅 | mL/L | 1.0 | ||
2 | 悬浮物 | mL/L | 150(400) | 20 | 总铜 | mL/L | 2.0 | |
3 | 易沉固体 | mL/L·15min | 10 | 21 | 总锌 | mL/L | 5.0 | |
4 | 油脂 | mL/L | 100 | 22 | 总镍 | mL/L | 1.0 | |
5 | 矿物油类 | mL/L | 20.0 | 23 | 总锰 | mL/L | 2.0(5.0) | |
6 | 苯系物 | mL/L | 2.5 | 24 | 总铁 | mL/L | 10.0 | |
7 | 氰化物 | mL/L | 0.5 | 25 | 总锑 | mL/L | 1.0 | |
8 | 硫化物 | mL/L | 1.0 | 26 | 六价铬 | mL/L | 0.5 | |
9 | 挥发性酚 | mL/L | 1.0 | 27 | 总铬 | mL/L | 1.5 | |
10 | 温度 | oC | 35 | 28 | 总硒 | mL/L | 2.0 | |
11 | 生化需氧量(BOD5) | mL/L | 100(300) | 29 | 总砷 | mL/L | 0.5 | |
12 | 化学需氧量(CODCR) | mL/L | 150(500) | 30 | 硫酸盐 | mL/L | 600 | |
13 | 溶解性固体 | mL/L | 2000 | 31 | 硝基苯类 | mL/L | 5.0 | |
14 | 有机磷 | mL/L | 0.5 | 3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mL/L | 10.0(20.0) | |
15 | 苯胺 | mL/L | 5.0 | 33 | 氨氮 | mL/L | 25.0(35.0) | |
16 | 氟化物 | mL/L | 20.0 | 34 | 磷酸盐(以P计) | mL/L | 1.0(8.0) | |
17 | 总汞 | mL/L | 0.05 | 35 | 色度 | 倍 | 80 | |
18 | 总镉 | mL/L | 0.1 | |||||
注: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 |
5 水质监测
1.总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以车间或处理设备排水口抽检浓度为准。其它控制项目,以排水户排水口的抽检浓度为准。
2.所有排水单位的排水口应设有监测井,以便于采样,并在井内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3.水质数据,以城市排水监测部门的检验数据为准。
4.水质检验方法见表2。
表 2 检验方法
| 项目名称 | 检验方法 | 方法来源 |
1 | pH值 | 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 |
2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T 11901 |
3 | 易沉固体 | 体积法 | CJ 26.3 |
4 | 油脂 | 重量法 | CJ 26.7 |
5 | 矿物油类 | 红外光度法 | GB/T 16488 |
6 | 氰化物 | 氰化物的测定 | GB/T 748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验方法 | 方法来源 |
7 | 硫化物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GB/T 16489 |
8 | 挥发性酚 | 蒸馏后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 | GB/T 7490 |
9 | 温度 | 温度计与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 GB/T 13195 |
10 | 生化需氧量(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GB/T 7488 |
11 | 化学需氧量(CODCR) | 重铬酸钾法 | GB/T 11914 |
12 | 溶解性固体 | 重量法 | 附录A(标准的附录) |
13 | 有机磷 | 气象色谱法 | GB/T 13192 |
14 | 苯胺 |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 GB/T 11889 |
15 | 氟化物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GB/T 7484 |
16 | 总汞 |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68 |
17 | 总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18 | 总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19 | 总铜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20 | 总锌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7475 |
21 | 总镍 |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 GB/T 11910 |
22 | 总锰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1911 |
23 | 总铁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 11911 |
24 | 总锑 | 5-Br-PADAP光度法 | 附录B(标准的附录) |
25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T 7476 |
26 | 总铬 | 总铬的测定 | GB/T 7466 |
27 | 总硒 |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 GB/T 11902 |
28 | 总砷 |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 GB/T 7485 |
29 | 硫酸盐 | 重量法 | GB/T 11899 |
30 | 氨氮 | 蒸馏和滴定法 | GB/T 7478 |
3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GB/T 7494 |
32 | 硝基苯类 | 气象色谱法 | GB/T 13194 |
33 | 磷酸盐(以P计)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T 11893 |
34 | 色度 | 色度的测定 | GB/T 11903 |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溶解性固体
A1 方法原理
将过滤后水样放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内蒸干,然后在103~105℃烘干至恒重,增加的重量为溶解性固体。
A2 仪器
1.滤膜(孔径0.45um)及配套滤器,或中速定量滤纸。
2.烘箱
3.蒸气浴或水浴。
A3 采样及样品保存
所用聚乙烯瓶或硬玻璃瓶要用洗涤剂洗净。依次用自来水和蒸馏水冲洗干净。在采样之前,再用即将采集的水样清洗三次。然后,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样500~1000mL,盖严瓶塞。
采集的水样应尽快分析测定。如需放置,应保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长不得超过七天。不能加入任何保护剂以防破坏物质在固、液间的分配平衡。
A4 测定步骤
1.将蒸发皿每次在103~105℃烘箱中烘30min,冷却后称重,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5g)。
2.用孔径0.45um滤膜,或中速定量滤纸过滤水样。
3.分取适量过滤水样(如50mL),使残渣量大于25mg置上述蒸发皿内,在蒸气浴或水浴上蒸干(水浴面不可接触皿底)。移入103~105℃烘箱内每次烘1h,冷却后称重,直到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5g)
A5 计算
按下式进行计算:
溶解性固体(mg/L)=(A—B)x1000x1000/V
式中: A—溶解性固体+蒸发皿重,g ;
B—蒸发皿重,g ;
V—水样体积,mL;
注:采用不同滤材所得的结果会存在差异,必要时应在分析结果报告上加以注明。
附录 B
(标准的附录)
锑
锑(Sb)为银白色金属。在自然界中主要以Sb3+、Sb5+和Sb3-形式存在,负三价锑的氢化物毒性剧烈,在自然界中不稳定,易氧化分解为金属和水。而Sb3+和Sb5+在弱酸至中性介质中易水解沉淀,所以在天然水中锑的浓度极低,平均约为0.2ug/L。水中锑的污染主要来自选矿、冶金、电镀、制药、铅字印刷、皮革等行业排放的废水
1、方法的选择
含锑废水监测,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条件选用下述方法:5-Br-PADAP光度法;原子吸收光度法。
2、样品保存
锑盐易水解析出沉淀,取样后立即加盐酸酸化至pH≤1,保存于聚乙烯塑料瓶中。
<一>5-Br-PADAP光度法
B1 概述
1、方法原理
以丙酮作增溶剂,在碘化钾存在下,于0.02~0.1mol/L盐酸介质中,锑(III)与2-(5-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酚(简称5-Br-PADAP)生成稳定的紫红色络合物,可于波长600nm处测量吸光度,其摩尔吸光系数为5.0x104,试剂的最大吸收峰在420nm处。试剂和络合物均很稳定。
2、干扰及消除
在25mL显色液中存在2000mgF-、400mgAl3+、100mgK+、Na+、Cl- ; 20mgMn2+、Zn2+;10mgNH+; 4 mg Ca2+;2mgNO3-、SO42-;0.5mgCd2+、Hg2+、Pb2+、PO43-、AsO33-不干扰测定。与锑等量的Fe3+、Cu2+、Sn4+、Co2+和Cl—等离子分离,消除了它们对显色测定的干扰。在还原分离中,相当于三倍锑量的比铋(III)不产生干扰。
3、方法的适用范围
本方法测锑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5mg/L(吸光度为0.01时所对应的锑浓度),测定上线为1.2mg/L。适合于选矿、冶金、印刷、涂料、制药等行业废水中锑的测定。
B2 仪器
1、分光光度计,10mm比色皿。
2、锑化氢分离装置,如图B1所示。
B3 试剂
1、锑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纯金属锑(≥99.9%)0.5000g置于50mL烧杯中,加入12.5mL硫酸(ρ20=1.84g/mL),于电热板上加热至完全溶解。冷却后,移入500mL容量瓶中,用1+1硫酸洗净烧杯,加入5%(m/V)酒石酸12.5mL,再用1+1硫酸稀释至制度,摇匀后备用。此溶液每毫升含锑1.00mg。
2、锑标准溶液:准确吸取适量储备液,用6mol/L盐酸逐级稀释至每毫升含锑10.0μg。该溶液可保存一个月
3、2-(5-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酚(简称5-Br-PADAP):2x10-3mol/L乙醇溶液[约0.07%(m/V)]。
4、硼氢酸钾(片剂)
5、吸收液:0.015mol/L硫酸溶液中,含0.03%高锰酸钾。
6、25%(m/V)酒石酸溶液。
7、5%(m/V)硫脲溶液。
8、20%(m/V)碘化钾溶液。
9、1+1盐酸溶液。
10、0.5mol/L盐酸溶液。
B4 测定步骤
1、校准曲线
于八只发生瓶中,分别加入0、0.50、1.00、1.50、2.00、2.50、3.00、3.50mL锑标准溶液,加入25%(m/V)酒石酸4mL,5%(m/V)硫脲4mL,1+1盐酸12mL,用水稀释至25mL,摇匀。于吸管中加入5mL吸收液,按图B1所示,再“硼氢化钾存放处”放入两粒硼氢化钾片剂,装好导气管,塞紧橡皮塞,轻轻将发生瓶向一侧倾斜,让其中一片“片剂”落入溶液中。待反应停止后,再将另一片剂落入溶液,以驱赶余气。反应停止后,用少量水洗涤导气管,于吸收液中加入0.5mol/L盐酸2.5mL,5%(m/V)硫脲3滴,摇匀。待紫色褪去后,加入20%碘化钾0.5mL,丙酮12mL,准确加入2x10-3mol/V5-Br-PADAP乙醇溶液2mL,用水稀释至标线,摇匀。用10nm比色皿,在600nm波长处,以空白为参比,测量吸光度,绘制吸光度-浓度校准曲线。
2、样品测定
分别取水样2~10mL(视含量而定)于发生瓶中,加入1~2滴酚酞指示液,用20%(m/V)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紫红色出现,加入1+1盐酸8mL,5%(m/V)硫脲4mL,用水稀释至25mL,摇匀。以下按校准曲线进行挥发分离和显色测定。
B5 计算
按式(B1)进行计算
Sb(mg/L)=m/V……………………………………(B1)
式中: m——由校准曲线查得的锑含量,μg;
V——分取水样的体积,mL。
注意事项:
1、还原装置必须严密不漏气,否则易泄出SbH3,影响测定结果。
2、导气管出口的口径不能大于1mm,吸收液高度不能低于125px,否则吸收不完全,结果偏低。
3、在用硼氢化钾还原分离之前,加入硫脲,除作掩蔽剂外,还有预还原锑(V)为锑(III)的作用。这一步很重要,否则锑(V)还原不完全,结果会显著偏低。
<二>原子吸收光度法
B6 概述
1、方法原理
锑的化合物在微富燃的空气/乙炔火焰中原子化,具有较好的灵敏度,可用火焰中锑的基太原子,对其空心阴极灯发射的特征譜线217.6nm的吸收进行测量。
2、干扰及消除
试液中存在的一般阴阳离子不干扰锑的测定,试液中存在低于20%(V/V)盐酸或硝酸也无影响,只有硫酸浓度大于2%(V/V),对锑的吸收信号有抑制作用。在波长217.6nm测量锑,大量铜和铅有光谱干扰,使信号增强。为此,可选择较小的光谱通带予以克服。铜的浓度小于20mg/L,铅的浓度小于1000mg/L没有干扰。
3、方法的适用范围
本方法的最低检测浓度为0.2mg/L,测定上限为40mg/L。本方法可适用于有色冶金、化工制药、含锑矿开采的工业废水的监测。
B7 仪器及工作条件
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工作条件(此为参考,可根据仪器说明书进行选择)
光源:锑空心阴极灯; 灯电流: 10mA;
测量波长:217.6nm; 光谱通带:0.4nm;
观测高度:6.5~7.0mm; 火焰类型:空气/乙炔火焰,微富燃。
B8 试剂
1、锑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光谱纯三氧化二锑0.2995g,溶于50mL盐酸,定量移入250mL容量瓶,加水至标线,摇匀。此溶液每毫升含锑1.00mg。
2、锑标准使用液: 准确加入锑标准储备液10.00mL置于100mL容量瓶,加水至标线,摇匀。此溶液每毫升含锑100.0μg。
B9 测定步骤
1、标准曲线
于六只25mL容量瓶,准确加入锑标准使用液0、1.00、2.00、4.00、6.00、8.00mL,加入1+1盐酸2mL,加水至标线,摇匀。按仪器使用说明书选好最佳参数,顺次喷入试液,测量吸光度。绘制吸光度—锑量曲线。
2、样品测定
准确移取适量水样(含锑5~1000μg)置25mL容量瓶中,加1+1盐酸2mL,加水至标线,摇匀。以下测量与校准曲线相同。将测得的吸光度作空白校正后,从校准曲线上查出锑量。
B10 计算
按式(B2)进行计算:
Sb(mg/L)=m/V……………………………………(B2)
式中: m——由校准曲线查得的锑含量,μg;
V——分取水样的体积,mL。
注意事项:
对于含盐浓度较高的废水样需用标准加入法检查有无基体效应,用背景校正器检查有无背景吸收。若有基体效应,要采取标准加入法定量; 若有背景吸收,则应用背景校正器扣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