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根据《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年产珠宝首饰270千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年产珠宝首饰270千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龙路999号3栋201房。
3、建设单位: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智行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租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龙路999号3栋201房进行生产,本项目租用一栋3层建筑物的第二层的东半层进行生产,占地面积736.5平方米,建筑面积736.5平方米;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主要从事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年产珠宝首饰270千克。
主要设备有唧蜡机2台、空气压缩机1台、吊机61台、辘片机1台、打标机2台、镭射机3台、镶石工序火枪6支、磁漏机2台、打磨机15台、超声波清洗机3台、蒸汽清洗机2台、电金工序整流机2台、笔电金机1台、电解清洗工序整流机1台、电热炉1台等;员工6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该项目不设倒、铸造、炸色、电解抛光、熔金回收工序,不使用氰化物及含镍、铅、铬的物料。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连同研磨清洗废水、酸洗废水、超声清洗废水、电金清洗废水(不含氰)、喷淋塔废水、执模员工洗手废水汇合成综合废水,经产业园铺设的废水收集管道送入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水质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前锋净水处理,最终排入市桥水道。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3、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洗火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超声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金工序产生的酸雾、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含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
5、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硅胶、废石膏、废石蜡、废弃耗材、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废天那水、废电金水、废化学品容器、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废除蜡水交由有相关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
1、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经考察,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斯尔克珠宝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龙路999号3栋201房
邮 编:511400
联系人:于小姐13418175746
时 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