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润滑油、500吨切削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润滑油、500吨切削液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高沙村新村街21号。
3、建设单位: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润滑油、500吨切削液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高沙村新村街21号,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90.5平方米,由1栋1层生产厂房和1栋1层宿舍组成。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在厂内就餐,均在厂内住宿,项目工作为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亦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和中央空调。本项目规模为年产300吨润滑油、500吨切削液。
主要的生产设备:搅拌釜10个、计量泵10个、储油罐8个、暖房1间、生化培养箱1个、恒温摇床1台。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器1台、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2个、磁力电子搅拌器3台、手持折光仪1台、SF5型微量水分测定仪1台、电子天平2台。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河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最终汇入蕉门水道。项目设1个废水排放口。
3、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标准值。项目设1个废气排放口。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标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包装容器、废试纸和废广口瓶、废机油及废机油样品、废切削液样品、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污水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有机废气(总VOCs)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标准值;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另外,项目固体废物亦按要求管理及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标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包装容器、废试纸和废广口瓶、废机油及废机油样品、废切削液样品、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因此,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杜朗介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高沙村新村街21号
邮 编:511470
联系电话:李先生13802527886
时 间: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