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FPC灯条90万件、PCB灯板100万件建设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FPC灯条90万件、PCB灯板100万件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6号机械厂房一座第3层302。
3、建设单位: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FPC灯条90万件、PCB灯板100万件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6号机械厂房一座第3层302,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8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30.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四层厂房,项目位于第三层。项目劳动定员20人,内部不设食宿,项目工作为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270天。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本项目规模为年产FPC灯条90万件、PCB灯板100万件。
主要的生产设备:锡膏印刷机2台、SMT贴片机2台、回流焊炉1台、恒温烙铁5台、真空机1台、空压机1台、热风枪2台等。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个。
3、本项目焊线工序焊锡烟尘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回流焊、滴胶、擦拭灯板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配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
5、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锡渣、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焊锡烟尘、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毛刷、乙醇废包装瓶经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原料瓶、残留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
1、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总VOCs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亦按要求管理及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锡渣、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焊锡烟尘、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毛刷、乙醇废包装瓶经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原料瓶、残留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6号机械厂房一座第3层302
邮 编:511400
联系电话:任仕兴18205539049
时 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8日
附件:广州市拓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FPC灯条90万件、PCB灯板100万件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以及专家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