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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单丝691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6-26 14:37

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单丝691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单丝691吨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傍江东村段302厂房

3、建设单位: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绿色链(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单丝691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傍江东村段302厂房,申报的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塑料单丝生产,年产PA(尼龙)类单丝484吨、PP(聚丙烯)类单丝69吨、PET类单丝138吨。该项目占地面积3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塑料单丝挤出机5台、7滚延伸机13台、5滚延伸机2台、3滚延伸机1台、定型烘箱1个、热风机22台、回收机5台、切丝机5台、包装机5台、四轴锭子机1台、单轴纺丝机1台、破碎机2台、干燥机4台、打包机1台、曲毛机2台、水槽5台、制冷机5台、混料机5台、空压机2台等;该项目员工2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项目前锋净水厂纳污管网已完善,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番水排水[20191120]722号)。经监测,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80/不超过216/年。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驳入园区污水排放系统,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

3、经监测,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有机废气和恶臭污染物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项目已加强项目界外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的监控,确保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大气污染物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4、经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区限值,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已对高噪声设备应进行减振、隔音、消声处理

5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废物、布袋收集粉尘交由相关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空罐、饱和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污水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级标准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另外,项目固体废物亦按要求管理及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废物、布袋收集粉尘交由相关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空罐、饱和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傍江东村段302厂房

  编:511400

联系电话:周生13128272174

  间:20220626-20220708

 

附件:广州市信诺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以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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