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桶盖2000万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桶盖2000万个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旺兴街2号。
3、建设单位: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智行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年产桶盖2000万个建设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旺兴街2号,从事桶盖生产,实际产量为年产桶盖2000万个。项目占地面积5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4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2层厂房;主要设备有自动冲压机9套、手动冲床10台、注胶机3台、空压机2台、烘烤炉1台、压胶机1台、碰焊机3台等;员工12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项目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番水排水[20220322]第226号)。经监测,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8吨/年,不超过108吨/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化龙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个。
3、经监测,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和表2排放标准值。
胶水注胶、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4、经监测,边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限值,即: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5、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废物、马口铁边角料、胶条边角料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污水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和表2排放标准值;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另外,项目固体废物亦按要求管理及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废物、马口铁边角料、胶条边角料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山门村旺兴街2号
邮 编:511400
联系电话:周生13128272174
时 间:2022年11月04日-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广州光宇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