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环境治理专业服务 集废气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环评及竣工验收一站式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020-39990997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项目公示  > 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喷烤漆工艺改扩建项目

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喷烤漆工艺改扩建项目

时间:2020-09-21 14:09

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喷烤漆工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喷烤漆工艺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傍江东村段64号101、201(101-105)

3、建设单位: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喷烤漆工艺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傍江东村段64号101、201(101-105),总投资200万元,租赁厂区占地面积1800m2,总建筑面积1300m2,共有员工18人。内部设立食堂宿舍,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本扩建项目规模为年喷烤漆汽车800

主要扩建的生产设备:干磨机1台、干磨房2间、调漆设备2台、调漆房1间、中涂房1间、喷烤房1间、喷枪2支。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河涌。本扩家项目不新增废水,原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前锋净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车身前处理工序过程产生的打磨抛光粉尘产生量较少,影响局限在车间范围内,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的喷烤漆废气、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达标废气经25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该部分废气中颗粒物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速率≤5.4kg/h,总VOCs排放浓度≤50 mg/m3),均能达标排放。厂界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2.0 mg/m3)。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苯乙烯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

加强边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边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5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容器桶罐、废遮蔽纸、喷枪清洗废液、废漆渣、废过滤棉、废UV光管、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集中收集、分类放置、去向明确,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打磨抛光粉尘(颗粒物)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烤漆废气中的漆雾(颗粒物)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检测结果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检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苯乙烯检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项目西北边界距离市莲路一侧30米以内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标准≤70dB(A),夜间标准≤55 dB(A);其余区域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标准≤60dB(A),夜间标准≤50 dB(A),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另外,项目固体废物亦按要求管理及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容器桶罐、废遮蔽纸、喷枪清洗废液、废漆渣、废过滤棉、废UV光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在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因此,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傍江东村段64号101、201(101-105)

  编:511400

联系电话:王先生13926472223

  间:2020921

 

附1广东宝路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喷烤漆工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2宝路驰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

工程案例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02733322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0-39990997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