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42台雕刻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42台雕刻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白沙湖”(土名)厂房。
3、建设单位: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42台雕刻机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白沙湖”(土名)厂房,总投资500万元,租赁厂区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6891.77m2,共有员工120人。内部设立食堂和宿舍,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年产442台雕刻机。
主要设备有加工中心6台、铣床1台、普通车床1台、磨床1台、摇臂钻床1台、锯床2台、行吊4台、焊机3台、叉车2台、焊接平台3台、水帘柜1台、激光机器人1台。。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河涌。本项目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并已取得排水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集网,送化龙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个。水帘柜废水和喷漆房水池废水每4个月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机架加工工序中打磨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简易布袋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胶水板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吸风罩收集+简易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机架清洁补平、喷涂、原子灰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微负压收集+水帘柜+旋流除尘塔+高效生物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除油烟设备处理后经所在建筑类楼顶排气筒排放。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5、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和废包装、收集粉尘属于一般生产固废,均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废切削液、废原料桶、高效生物废气净化器喷淋废水、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漆房废水均为危险废物,此类固废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验收结论
1、本项目已取得排水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汇至化龙净水厂集中处理。
2、机架加工工序中打磨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简易布袋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胶木板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吸风罩收集+简易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机架清洗补平、喷涂、原子灰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微负压收集+水帘柜+旋流除尘塔+高效生物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除油烟设备处理后经所在建筑楼顶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46-2010)Ⅱ时段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改扩建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各类设备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收集粉尘、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原料桶、废漆渣、高效生物废气净化器废水、废抹布、喷漆房废水、废液压油。
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意见单的相关要求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贮存,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做好警示标识,然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三拓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白沙湖”(土名)厂房
邮 编:511447
联系电话:江旺红15013000097
时 间:2020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