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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772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5-14 15:29

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772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772吨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新兴路2号之231102201302

3、建设单位: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智行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772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新兴路2号之23110220130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所在建筑物为15层厂房(项目仅租用第1~3层部分区域),占地面积为12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06平方米(12层均为1208平方米,3层为490平方米)。本项目员工150人,内部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锅炉。本项目规模为年产汽车零部件772

主要的生产设备:锡膏印刷机1套、SMT贴片机2台、PSI检查机1台、AOI检查机1台、回流炉1台、平行移栽机1台、涂布机1台、波峰炉1台、自动焊接机4台、端子自动插入机2台、焊锡机17台、锡炉(沾锡工位)2台、冲裁机1台、激光裁切机1台、多功能电脑剥线机2台、全自动护套线剥线机2台、全自动剥线端子机1台、打布机2台、烫压机2台、高周波压接机4台、超声波焊接机1台、端子机5台、热熔胶枪8台、氮气机2台、空压机2台等及检测设备一批。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1个。

3、本项目焊锡烟尘、有机废气和异味经集气管道和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FQ-01高空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

5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锡渣、废裁切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件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盐雾试验废水、废原料容器、线路板不合格品、喷淋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广州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

1、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时段排放标准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和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锡渣、废裁切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件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盐雾试验废水、废原料容器、线路板不合格品、喷淋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广州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1、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桥村新兴路2号之231102201302

  编:511400

联系电话:陈汉18127838466

  间:2022514-2022528

附件:广州市信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772吨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以及专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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